一、宗旨:
為提升台灣地區水域遊憩活動業者及一般大眾對於海洋環境維護及水上救難能力;並積極推廣水上摩托車駕馭安全常識,減少海域相關事故發生,特邀水域救難團體、消防、海岸、海巡單位及從事水上摩托車活動有關之業者,舉辦「水上摩托車安全教育訓練」,藉由本訓練達到救災、救難、防溺進而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二、講習時間:
112年6 月 2 日至 6 月 4 日。
三、訓練地點:
學科:新北市龍門露營區 (112 年 6 月 2 日下午 13:00)
術科:龍門沙灘海域 (112 年 6 月 3 日至 6 月 4 日)
四、參訓資格:
(一) 年齡需 18 歲以上,具高中以上(含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者。(必要條件)。
(二)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者並已取得教育部體育署認可之救生員證者(有限期限內)優先錄取。
(三) 持教育部體育署認可之運動協會或救生團體所辦理核發之救生員證或可於半年內取得救生員證者。
(四) 水域活動教練相關證照(教育部體育署認可之運動協會或救生團體所辦理核發)。
(五) 具有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核發之水上摩托車駕駛員證者。
(六) 未具有上述 2-5 項資格,對水上摩托車運動熱忱喜愛者。
五、訓練師資:
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教練團。
六、訓練人數:
40 人。依參訓資格條件優先順序,並繳交完整資料及費用者優先錄取,報名至額滿為止。
七、訓練器材:
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協調租用提供。
(一)水上摩托車 3 部。
(二)救援浮標 10 支。
(三)無線電通訊器 4 組。
(四)長背板 2 塊。
(五)頭部固定器、頸圈各 2 組。
(六)水上摩托車救援橇 3 塊。
(七)IRB 救援艇 1 艘
(八)攜帶式大型急救背包。
(九)浮球、沙袋各 6 組。
(十)吹氣式氧氣面罩。
八、訓練服裝:
(一)共用裝備:救生衣 18 件、軟式頭盔 18 頂各輪流使用。
(二)個人裝備:防寒衣、防滑鞋、高音哨。
九、報名費用:
(一)新訓學員(未有任何水上摩托車證照)每人繳交新台幣 8000 元
(教材費、保險費、裝備租用費、午餐)、合格後繳交證照費 800 元、
(二)原持有中華海浪救生總會證照學員(檢附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核發之救生員證或教練證)
每人繳交新台幣 7000 元。費用內含保險、便當、教材、器材租用等訓練裝備,中途退訓者,
及
缺課達 4 小時以上者恕不退費。
十、發證及換證:
全程參與無缺席、學術科測驗成績合格者,由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核發「水上摩托車丙級教練證」。
(一) 證照有效期限為四年。
(二) 未逾期:檢附(身分證影本、原執照影本、體檢表)即可換證。
(三) 舊執照逾期:須重新參與複訓課程,至少 3 小時。
十一、保費:
所有受訓人員,訓練其間中華海浪救生總會一律投保參佰萬元意外險。
報名方式:訓練簡章網站 // 網路報名
十二、報名時間:
112 年 5 月 28 日起至報名額滿為止
十三、 附則:
(一) 因應全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訓練講習室內學科期間所有人員須全程戴口罩,學員於課程前夕或課程期間若發現身體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者,須馬上停止本訓練課程之參與,並通報本處工作人員,課程期間將對全數教練、助教、學員、工作人員進行體温量測,倘有發燒(耳溫≧38°C;額溫≧37.5°C)或呼吸道症狀者,將禁止上課(授課),勸導其盡快就醫確認症狀,並予以完全退費。
(二) 本次訓練期間供應學員午餐,另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帶水壺及餐具,不提供一次性餐具,有關交通及住宿事宜請各學員上網查詢。
(三) 參加學員請自備防寒衣或泳衣、防滑鞋、禦寒毛巾、高音哨及個人盥洗用具。
(四) 為保障學員權益及安全,講習課程進行期間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均為學員投保意外險。
(五) 全程參與者無缺課者,由【中華海浪救生總會】頒發水上摩托車結業證書。
(六) 講習全程參與無缺課者,並通過學科與術科檢定測驗及格者(70分為及格),頒發【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核發之水上摩托車丙級教練證。
(七) 本計劃同刊登於中華海浪救生總會網站
(八) 退費機制:
1.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或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開課、例如天候因素(強烈寒流、颱風、雷雨...影響)及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需禁止室內聚會因素等,全額退還已繳費 70%即新台幣 5600 元整。
2.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
(1) 課程開始前三日通知者,將退還三成。
(2) 課程開始前一日~二日通知者及活動當天未到或中途退出者,不予退費。
(3) 複訓學員若未通過學術科課程考試,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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