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4條規定,申請救生員之資格:
申請救生員之檢定,應為年滿十八歲之自然人;申請開放性水域救生員檢定者,並應具有游泳池救生員資格。
依據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6條規定,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
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提出: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前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辦作業資訊,連結如右:https://eli.npa.gov.tw/E7WebO/E701/E701A01A_01.jsp
三、申請開放性水域救生員之檢定者,並應檢附游泳池救生員證書。
報名程序:
(一)、檢定資訊:
本會網站公告檢定日期、地點、檢定內容及檢定程序;應檢人可網路報名或現場報名。
檢定費用請參照「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7條規定」
(二)、線上報名程序
1.線上報名後請匯款至「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專戶:元大銀行806 - 新生分行00108-2596889-14
完成繳費後需註明繳款人報名項目,掃描或數位拍攝轉帳資料傳到總會
mail信箱完成手續ncslsa@gmail.com
2.線上報名完成之實質效力,為開訓當日報名者確實出席為主要依據,若當日因故未能出席,
請致電說明,以免影響您個人權益。
(三)、書面報名程序
1.填寫報名表 。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浮貼於報名表上。
3.報名表上浮貼二吋照片三張。
4.檢定現場,亦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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